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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,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,许昌市在全省首创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拨付公示制度,通过“许昌市政府采购网”将各级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,督促采购人“应付尽付、按时支付”,强化预算约束,坚持无预算不采购,严禁无预算、超预算采购。
同时,要求采购人不得拖延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延长付款时间,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供应商付款条件,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行为,确保按约定时间内完成款项拨付。(许昌市营商办)